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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单强炜
行风在线 发表于 2008-5-16 15:47:00

1、老房子的住户,很多没有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这些住户的水费交起来很麻烦,一个区只有一个点,又都是些老人,建议像过去那样多提供交费点。王女士
回复情况:王女士为龙江路38号甲1单元102住户。5月17日10点,收费中心到现场与用户进行沟通。王大娘居住的龙江路附近与收费服务中心签约代收费银行有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收费服务中心与银行签订合同中明确了委托代收费银行必须办理柜台收取现金业务等条款,但目前这几家银行都以增加柜台压力、提高成本为由拒收现金,虽经市政公用局、收费服务中心多方努力,但用户现金缴费难问题一直未有改观。为解决老人缴费不便的情况收费中心将按时派人登门收取水费,并提供水费发票。王大娘表示认可。下一步收费中心将举一反三,对于确有困难现金缴费不方便的特殊用户,收费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派人登门收取水费。
针对银行充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与银行沟通力度,督促其规范合作行为。同时,对营业站点进行规划,增设新站点,增加服务窗口,缩小服务半径,提高服务效率,满足用户需求。
2、自己是信号山15号甲,去年7月份,17户居民天然气的管道仪表都安装完毕了,但是一直没有和主管道接通。10月23日市政公用局上线反映过,当时答应马上给解决,可到现在也没有变化,为什么?于女士
    回复情况:信号山路15号甲,系泰能燃气公司去年发展的零散户,共计35户。经过反复现场勘察,该公司制定了供气方案,在征得信号山路15号对面楼即信号山路6号居民同意的前提下,自信号山路6号已设庭院燃气管线引出气源,敷设信号山路过路管,为15号甲供气。庭院和室内燃气安装工程以及信号山路过路管施工完毕后,准备与信号山路6号带气管道连接时,该楼居民反悔,又不同意从其楼前连接带气管道,一直阻挠施工。该工程至今无法碰头、供气。在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我公司只好重新制定供气方案。拟将气源接自掖县路,沿龙江路至信号山路15号。现已将选址方案报规划局,有关手续批准后即可施工供气。
对此问题,单局长现场办公,要求一个半月解决此问题。已将办理情况向于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于女士表示理解并希望上级部门协调,争取早日办好有关手续,解决供气问题。因正值奥帆赛特殊时期,规划、掘路手续的办理存在一定困难,该公司现已安排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3、华阳路7号居民,好多年前就安装了一户一表,多年来水费一直是每月5吨,去问过交水费的地方,说是大概估计这个数,今年开始每月7吨了,想问局长这个远程看表是怎么看法计算法的?唐女士
回复情况:5月17日8点,收费中心工作人员到华阳路7号2号楼1单元301户唐女士家沟通。唐女士提出水表数据不准确,并建议将水表改户内,方便用户查看。收费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该处共23户,属表房式一户一表,一直为远传抄表。唐女士家的远传抄表情况是:2008年1月,指针139水量5 m3;3月指针144水量5 m3;5月指针151水量7 m3,远传抄表时间为4月9日,经查看301户当天指针为153,用水正常,同时工作人员将全楼水表进行核对水表指针均正常。为了避免因远传抄表造成用户对水量异议的问题,收费中心将对该处远传表改为人工抄表直接入户刷卡收费方式,以确保数据的及时、透明、准确。对唐女士提出的水表改造入户要求,海润自来水集团用户服务中心已与用户沟通。
4、小企业主,在市区有办公室,现在在同一栋楼里的法人单位的公用事业收费普遍比普通人要高,取暖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很不合理,这是哪里规定的?青岛市能否实现法人和普通人相同标准交费?现在开始收“垃圾费”。企业负担越来越重。建议青岛创设一个先例。孙先生
回复情况:关于取暖费的收取问题。根据青价格〔2004〕256号《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市供热用户分为“居民类” 和“其他类”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户执行不同的热费标准。其他类用户收费标准较高,主要原因是供热价格标准在核定过程中,对居民类用户确定的利润比例较低,造成了不同类别用户热费标准的差异。据了解,实行分类收费的热价政策是我国供热城市的普遍做法,主要目的是减轻居民类用户的热费负担。孙先生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关于孙先生提出的“现在开始收取的垃圾费”的问题。上线时单局长、陈局长都与孙先生解释过,孙先生没提出异议。下线后垃圾管理处又与孙先生取得了联系后得知:孙先生注册的民营企业工厂在李沧区,公司办公室在市南区。按照青价费(2006)70号文件规定: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登门清运的,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每人每月3元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企业若在李沧区的在李沧交纳垃圾处理费,在市南区办公按人数交纳垃圾处理费。
5、现在便民卡只能收水费和暖气费,能不能多增加些收费项目,方便百姓。巩先生
回复情况:5月16日15点,收费中心与用户宫先生电话联系,用户提出现在使用的“便民卡”抄表收费较方便,但只局限在水气垃圾费等公用事业收费方面,建议扩大收费品种。例如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更好的方便老百姓。收费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收费服务中心目前开发的集中智能POS收费系统,是按照“户内消费一卡通”设计开发的,从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代收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业务。由于存在跨行业原因,现无法收取非公用事业费种。若要收取跨行业费种,需要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收费中心现正在多方面进行积极努力,争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逐步拓展更多的收费项目,进一步便民利民,实现居民户内消费“一卡通”。宫先生表示理解与支持,希望早日实现。
6、辛家庄1小区,07年前供热季市政公用局承诺通热,但是现在也没有行动。今年又说要供热,大家都担心落空。李女士
回复情况:辛家庄一小区属热电集团第三热力公司供热范围,热电集团公司前期已于基隆路小学签订换热站建设协议,但遇到周边群众的强烈反对,造成换热站无法实施。现正在积极寻找换热站站址及办理宁德路掘路手续,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在08年7月底前落实换热站站址及掘路手续,热电集团公司将于08年采暖季完成对该区域的供热。给用户(李女士85896087)解释换热站问题,居民表示知道该问题,但希望我集团通过政府协商好该问题,争取今冬供热。用户表示理解。
7、供热收费标准不统一:有的住户厨房安装了暖气片,按使用面积收费很正常;而有的住户厨房没有暖气片,依然按面积收费就很不合理,(我家的厨房是北向,很冷。)有没有暖气片感觉的舒适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另外,便民卡并不方便。原来水电煤气都到银行一起交,为此本人还办了一张银行预付卡,后来政府又让办便民卡,也要预付。但它只能交个别项目,这样用户还要分两种方式交费:银行和便民卡,这样一点也不方便!) 谢先生
回复情况:关于“有的住户厨房安装了暖气片,按使用面积收费很正常;而有的住户厨房没有暖气片,依然按面积收费就很不合理,(我家的厨房是北向,很冷。)有没有暖气片感觉的舒适度是完全不一样的”问题。住宅内不同的房间,因用途的不用,设计的室内温度标准也是有差异的,设计院由此确定一个房间是否要装设散热器。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民用住宅供热室温标准为:居室18度,厨房10度”,因此我市一些厨房中没有装设散热器。由于供热价格是按照整套住宅的耗热量计算的平均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供热术语标准》(CJJ55-93)的规定:“供热面积指在报告期末符合集中供热标准的供热单位(企业),向城市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的标准采暖建筑面积”,考虑到居民住宅分摊公用面积的不同,我市对居民类用户按使用面积、统一价格收取热费。
对于温度不能达到标准的厨房,用户可要求供热企业按规定予以退费,或者出资由热力公司给予补装供热设施。谢先生对答复意见表示理解。
关于“便民卡并不方便。原来水电煤气都到银行一起交,为此本人还办了一张银行预付卡,后来政府又让办便民卡,也要预付。但它只能交个别项目,这样用户还要分两种方式交费:银行和便民卡,这样一点也不方便”问题。5月17日与该用户联系时,就用户提出的便民卡并不方便做出解释。浮山后小区的用户从2008年5月开始发放公用事业收费便民卡,由收费服务中心抄收员每两个月入户抄表收费,不再由广和物业公司代为收费。便民卡不是强制预付费的,在抄表后7日内用户可根据对帐单实际发生费用到相关银行和收费服务中心各营业站进行充值缴费。若用户不愿意每次这样,也可按家中所需费用进行多充,收费服务中心按银行活期利率为用户的充值余额计算优惠,在对帐单中显示“优惠”字样。目前用户的水、气、生活垃圾等费用都使用便民卡缴纳,因电费的收取归属电业局,属跨行业暂不收取。该用户是新发卡用户,表示明天(18日)将按通知时间到浮山后营业站点领卡。
8、标山路41号居民,去年供暖不达标,多次打12319,每次都承诺来测温,但是一直没来。后来反映给媒体,供热办和岳海公司又公开承诺测温,但是仍然没有来;又反映给12319主任,也说处理此事,但是也没有下文。洪先生
回复情况:标山路41号居民去年供暖不达标,一直未解决。用户称反映给12139主任也没下文。热线落实情况是:岳海热力因设备、运行、管理和服务等原因,供热不稳定,群众意见大,是本供热季热线电话的热点和难点。岳海热力供热问题多的情况一直是我局关注的重点,12319热线多次在各种报告中反复提报,因种种原因,仍存在群众不满意反复出现的情况,
岳海热力公司已与洪先生取得了联系并给予答复,承诺对存在的问题将在下一年度供热期内予以彻底解决,取得了用户的认同。用户表示对处理意见基本满意。供热办将加大力度,已拟按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考核。

9、点评员关于环卫问题   宋敏
回复情况:5月16日行风在线结束后,单局长等领导到现场查看,宋敏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当场给四方建管局和水清沟办事处嗲厂分管领导突出整改意见。四方区的领导表态做为重点整理。环卫处后与四方区建管局沟通,5月20日又到现场督查,要求四方区建管局和水清沟办事处要从根本上治理,一是首先发布违章建筑拆除通知书,七日后不自行拆除由城管和街办强制拆除,楼院内的硬化、排水由区建管局负责,楼院日常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现正在落实中,环卫处将继续跟踪督查。
10、1)管网施工开挖太频繁2)远程超标原来说很先进,这是市政公用局说的,现在市政局说不好用就不好用了,要让老百姓重新花钱换,这很不合适。3)居民家的供热管材都是按面积收费,应该按件收费。邢先生 
回复情况:关于管网施工开挖太频繁问题。该问题涉及市建委、市规划局、供电公司、通讯等多个部门,且涉及职能及管理体制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逐步解决。对涉及我局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道,我们正逐步完善各专业规划,同时,积极做好管理工作,在年初时要求各管线单位提出本年度管网建设计划,并与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进行衔接与沟通,配合市建委结合道路建设、改造一并实施,尽量减少道路重复开挖。2008年5月16日下午,我处与刑先生进行了沟通,对其提出的室内供热设施收费问题和道路重复开挖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沟通,邢先生表示满意。
关于“远程抄表原来说很先进,这是市政公用局说的,现在市政局说不好用就不好用了,要让老百姓重新花钱换,这很不合适”问题。16号下午电话联系邢先生,邢先生也是浮山后六小区的居民,其反映的问题同王女士反映的问题相同,电话中向其解释该小区一户一表的远传,是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理想状态下的设想,但没有实现,尤其是水表计量收费远传设想更没有实现。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按照单元计量总水表作为贸易结算表收取水费,居民用户也是按照各自户内分表参考与贸易结算水表核算、分摊缴纳水费。因此,该小区须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实施改造后才实现抄表到户、一户一表。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行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1]182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本着“居民自愿与政府推行相结合”改造原则,对已入住住宅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浮山后六小区属于改造范围。目前,在小区用户的积极配合下,浮山后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已完成浮山后一、四、六小区一户一表改造6031户。
邢先生认为现有的水表在室内就是一户一表,而且水表、管道都是新的,不需再交改造费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人员向其解释上述意见后,邢先生仍建议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
关于“居民家的供热管材都是按面积收费,应该按件收费”问题。对市内供热设施收费问题,市有关部门很重视,前期市物价局与我局已就室内设施是以面积收费还是按计件计价收费方式进行了研究,对两种方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物价局委托相关单位对计费标准进行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与邢先生取得了联系,邢先生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1、1)自来水陵县路28号院子吃水只能到后楼去接,希望给装个表。2)这里一直供不上煤气。3)雨水篦子改了,水往居民院子里灌。许先生
   回复情况:关于“自来水陵县路28号院子吃水只能到后楼去接,希望给装个表”问题。2007年10月22日,陵县路用户就通过“行风在线”栏目反映加表的要求。当天下午,用户服务中心上水工程科工作人员就到现场进行查看。经查看,用户家住陵县路28号门头房,为建国前房屋,不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该用户与宁波路10号居民共用一块水表,水表在宁波路10号院内表池内。表池内设施为镀锌钢管,有DN25水表一只,用户如要求加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申请。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发生的费用需由用户承担,概算金额4228.35元。上述情况已与用户说明。现用户再次通过行风在线反映,要求花300元在水表池内增设水表1只。已与用户解释,用户不接受。
关于“这里一直供不上煤气”问题。陵县路28号位于陵县路与宁波路交口。经勘查,用户系暗厨房,且与卫生间连通,不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不具备安装管道燃气条件。泰能燃气集团公司业务人员现场与许先生进行了沟通,并将上述情况向许先生解释,许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关于陵县路28号雨水箅子更改问题,5月19日下午排水管理处蔡传钢副处长、生产安全部及一工区相关人员至现场查看,系截污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将雨水斗填埋。现场与局计划处徐处长联系,同意增设雨水斗,20日排水管理处与截污办和施工单位确定了施工方案,由截污办组织安排施工。
12、浮山后小区远程抄表改一户一表,不应该。王女士
    回复情况:5月16日下午电话联系王女士(居委会主任),王女士反映浮山后六小区入住时就是一户一表,且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生产的,如果水表不合格可以更换,但水表是合格的,就应该按照水表示值收费。该区域住的大部分是些老人,为了交水费经常东跑西窜的,甚至要上访、到北京,一旦有个三长两短,做儿女的看到老人这样非常心痛和不安。为此,建议向领导反映此事,不要进行改造,入户抄表就行,如果改造一户一表,会造成资源上的浪费。
电话中向其解释该小区一户一表的远传,是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理想状态下的设想,但没有实现,尤其是水表计量收费远传设想更没有实现。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按照单元计量总水表作为贸易结算表收取水费,居民用户也是按照各自户内分表参考与贸易结算水表核算、分摊缴纳水费。因此,该小区须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实施改造后才实现抄表到户、一户一表。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行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1]182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本着“居民自愿与政府推行相结合”改造原则,对已入住住宅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浮山后六小区属于改造范围。目前,在小区用户的积极配合下,浮山后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已完成浮山后一、四、六小区一户一表改造6031户。
王女士不接受解释意见,执意要求将不改造一户一表的要求转告上级领导。
13、大名路73-86号什么时候装暖气、煤气?郭女士
    回复情况:关于“大名路73-86号什么时候装暖气”问题。大名路73-84号供热由青岛热电集团金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近几年随着热用户的增加,该公司已经趋于满负荷运行,暂不具备供热发展条件。为了解决这些区域供热问题,加快集中供热发展,供热专业规划由青岛发电厂三期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负责解决,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申报等工作,计划2010年建成投产,届时可对金河热力公司提供供热负荷,金河热力公司将逐步解决该区域的供热问题。供热办回访:用户满意。
关于“大名路73-86号什么时候装煤气”问题。大名路73-81号:经现场勘察,大名路73号-81号位于营口路市场附近,是老商业中心的建筑模式,没有进行燃气配套规划建设,该处无气源管道,该区域已纳入2009年燃气规划建设。已与来话人郭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郭女士表示理解和感谢。
14、海岸路22号楼住了20年,没有暖气,目前正在挖管子。能通气吗?李先生
回复情况:国棉二厂一舍物业公司曾就海岸路22号等楼座居民是否愿意参加集中供热进行过摸底调查,之后鲁青热力公司未接到要求供热的申请。若居民要求供热,可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办回访:多次联系居民不在家,尚未回复意见。
15、门头房和店铺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能不能分开?蔡先生
    回复情况:根据职责,此问题属于电业系统。已和蔡先生沟通并按规定转市纠风室办理。
16、北京路55号什么时间装暖气?李先生
  回复情况:北京路55号属热电集团第四热力公司观象山供热站供热范围,现该供热站已满负荷运行,该区域的供热问题只有待团岛热源项目建成或对观象山供热站改造后方可实施。电话至北京路55号(李先生家 82802591女士接电话)表示理解原因,满意。
17、供热收费能否住宅和网点分开收?江先生
    回复情况:根据根据青价格〔2004〕256号《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市供热用户分为“居民类” 和“其他类”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户执行不同的热费标准。其他类用户收费标准较高,主要原因是供热价格标准在核定过程中,对居民类用户确定的利润比例较低,造成了不同类别用户热费标准的差异。据了解,实行分类收费的热价政策是我国供热城市的普遍做法,主要目的是减轻居民类用户的热费负担。江先生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8、宏大路5号自来水管在窗外,安全吗?张女士
    回复情况:经落实,宏大路5号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为单元水表供水形式。张女士家窗外的自来水管,系楼上居民自行安装的,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管道已超出自来水公司管辖范围。已与用户联系解释,用户表示满意,并感谢。
19、八大湖小区,洞庭湖路一号什么时间供热?丁先生
  回复情况:八大湖小区,洞庭湖路一号属开源热力公司。公司在八大湖小区现有换热站均已满负荷,并于近几年多次在该小区内选址欲新建换热站,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建成。现开源热力公司仍在努力解决新建换热站问题(目前正在与宁夏路小学洽谈),以解决该小区居民的供热,开源热力公司需根据换热站选址情况确定是否为洞庭湖路1号居民供热。供热办回访:用户对供热企业和管理部门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感动,但用户仍然表示迫切希望供热。
20、重庆南路5号3单元204居民,安装暖气后一直温度不高,找过华电很多次,承诺要来看又不到。黄女士
   回复情况:此区域属华电热力公司。已答复用户按规定办理退费,与用户协商整改时间和方案。供热办回访:用户表示将于5月22日到华电面谈,答复是否满意,现在尚不能确定。下步供热办将跟踪督查。
21、广西路10号甲,周围有供热站也有换热站,可是一直没有供上热,为什么? 赵女士 
回复情况:广西路10号甲属热电集团第四热力公司观象山供热站供热范围,现该供热站已满负荷运行,该区域的供热问题只有待团岛热源项目建成或对观象山供热站改造后方可实施。给用户(赵女士82861267)打电话,用户表示理解满意。
22、德平路11号,已经半年不收水费了,为什么?张先生82814665
办理情况:德平路11号来话人是504户张大爷。此处为挂箱式远传一户一表共24户,用户反映自07年8月后无远传数据,一直未缴纳水费,5月17日8:40分收费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与用户沟通,经查看挂箱水表全部进行了保温处理,表箱内塞满岩棉,远传采集终端无法采集数据。为了及时解决德平路11号无远传数据问题,收费中心将克服挂箱高、塞满岩棉等难题,将该处改为人工抄表。2008年5月17日9:50收费中心抄收员已将该楼用户水表全部抄取,录入收费系统。5月20日已全部刷卡收费。用户张大爷表示满意。
23、大港纬四路汇达公寓,是06年交付的新小区,一直没有供热,开发商跟公用局合同签订,也垫付了相关费用,就是没有结果。找过公用局和热电公司还有政府部门了。王女士
回复情况:大港纬四路汇达公寓属热电集团金河热力公司,该小区区内供热设施已配套,一次网、二次网主干线及换热站已完成施工设计,局已安排配套费计划,待08年6月份以前下达计划及资金到位,并办理完掘路手续后方可解决。与居民(王女士13793289806以及物业吕主任88793606)联系,居民表示知道情况,但是要求不管什么问题要求08—09采暖季供热。回访用户不满意。
24、沈阳路3号以及周边什么时候能通双气?王先生
回复情况:关于燃气问题。沈阳路3号位于沈阳路和长春路交口。经落实,该处有气源管道,具备安装管道燃气的条件。但5-10月份为旅游季节,市政部门停办道路的开挖手续,该处计划旅游季节结束后实施。泰能燃气集团公司业务人员在现场将上述情况向王先生详细进行解释,王先生表示满意。
关于暖气问题。华电热力公司已就该问题电话联系了王先生,该区域没有换热站,短时间内无法供热。该公司正在积极落实换热站站址,只要确定换热站站址,该区域即可进行负荷调查,对达到《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标准的用户进行室内安装并实施供热。供热办回访:用户理解。
25、浮山后四小区本身有水表,为什么还要再按一户一表?杨先生
回复情况: 5月16日下午电话联系杨先生,杨先生不在家,其妻王女士代接,并表示知道电话内容,系浮山后四小区6号楼2单元。电话中向其解释了该小区现有一户一表与改造后实际意义上的一户一表的差异和区别。该小区目前的一户一表是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理想状态下的设想,但没有实现,尤其是水表计量收费远传设想更没有实现。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按照单元计量总水表作为贸易结算表收取水费,居民用户也是按照各自户内分表参考与贸易结算水表核算、分摊缴纳水费。因此,该小区须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实施改造后才实现抄表到户、一户一表。
用户表示同意解释意见,且已缴纳改造费用,但没有收到缴费的收据。此种现象有两种存在的可能,一是我们将改造费用的定额发票已经按照缴费渠道,由各区政府户表办、办事处或居委会、楼长等承办人员将发票一并带回,暂时没有发给用户。二是在用户承办人员缴纳改造费用后,工作人员主动向承办人员办理发票,但有个别承办人员不要。
经核实,2007年10月10日李秀华女士已签领该处发票,同时电话李秀华女士求证,李表示用户可以到居委会领取,电话再次与王女士联系并说明情况,王女士表示感谢。
26、广饶路小区什么时候供暖?毕女士 
回复情况:广饶路社区属热电公司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该区域即无换热站也无供热管网敷设,且金河热力公司负荷已满,无能力发展新用户。根据热源现状及该区域情况,近几年无法实施。电话至广饶路社区(毕女士85070682)表示理解,希望努力协调早日解决供热问题。用户表示理解。
27、旧房子集中供热为什么要按照建筑面积收费?刘女士
    回复情况:用户电话有误,无法接通。居民所说的供热初装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供热配套费用于供热一次管网、换热站和二次管网的建设,根据青政办发[2002]88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热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在内,因此这一费用按建筑面积收取符合政策规定。二是户内设施安装费用于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因我市尚未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根据青政办发[2002]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市区老城区供热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设费用,由自愿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户与供热企业协商确定。据了解,目前收费标准在160~180元之间。由于老城区供热改造情况比较复杂,各区域、各供热企业的改造费用也不尽一致,且居民的供热需求也不一样,因此,市政府文件规定了协商确定的原则。从执行的情况看,部分居民反映实际上很难与供热企业协商,基本上是供热企业单方说了算。根据这些反映,目前,市物价管理部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28、利津路40号楼,改造前同单元同户型都有一个总阀,改造后只在楼底有一个总阀,出现问题整个楼的水都要停了,很不方便。刘先生
回复情况::2008年5月16日14:14分,电话联系刘先生,其家属告知刘先生不在家,电话情况家属不详。5月16日16:24分,再次与刘先生联系,刘先生表示,改造后的户内立管上没有阀门,我住一楼出现污水冒溢,无法控制楼上用水,且冒溢后请人投下水没人出钱。建议用户拨打12319处理下水问题。电话中向刘先生解释,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评审的建设方案和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施工设计要求,以住宅单位为单位设立一个阀门,同时在每户家中的水表前面都安装的一只阀门,以便用户检修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一户一表改造后,户内立管、水表以前段供水设施的产权管理由供水企业管理和负责维护。一户一表改造后的供水立管上不再设置阀门。用户表示明白。
29、天福苑小区开始是远程看表,住户都买了,后来说计算不准要取消,煤气表是智能的又说不好用要换成普通的,这个钱是不是要退给住户?既然质量不好为什么当时要进货,有关领导应该问责。便民卡为什么一定要设在邮政银行,不设在中国、农业等银行?王先生
回复情况:经落实,王先生是福州北路1号的居民,该小区是2003年新建住宅一户一表,属水表池远传一户一表的形式。2007年 10月份远传验收移交给收费服务中心,由收费中心负责查表。经联系收费中心,该处已于2007年12月份由远程抄表形式改为人工抄表,已确保水表数据的准确。但王先生对此并不认可。
关于“煤气表是智能的又说不好用要换成普通的,这个钱是不是要退给住户”问题。泰能燃气集团公司与来话人王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提出面复王先生,王先生拒绝,工作人员将智能表更换、改造、使用情况(一是智能代码表存在较大结构性安全隐患,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自2007年6月起,连续发生多起因智能表表头塑料件与基表铜件丝接脱落而造成的燃气泄漏事故;二是由于供应商青岛金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方面的原因,已无能力提供新智能表的代码资源,致使目前部分智能表用户无法开通使用燃气。三是该厂家已不能提供智能表配件,导致智能表的后续维修、维护服务无法得到保障)向王先生进行了解释,王先生表示理解但不能接受。
关于“便民卡为什么一定要设在邮政银行,不设在中国、农业等银行”问题。5月17日与该用户联系,向用户解释,便民卡不仅可以在建设银行64个营业网点、邮政储蓄35个营业网点、中信银行自助终端机进行充值、还可以在收费服务中心的10个营业站点进行充值,近期拟增加华夏银行自助充值缴费终端。用户表示理解。
30、兴华路47号,按照建筑面积收暖气费。供热只有16度,打12319态度不好,还威胁自己。赵女士
回复情况:此区域属开源热力集团公司。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有关规定按建筑面积百分之75收取供热费。供热期间该站多次为此户测温,室温均在19度以上。
关于“打12319态度不好,还威胁自己”的问题。兴华路47号16号楼4单元202户赵女士于2008年1月14、15日来电4次反映暖气不热,室温不达标,热线转办后开源后海热力公司多次入户调试、测温,反馈热线:入户测温用户家中已达18度以上。其中南间18.3度、北间18.9度,客厅19.5度,供热正常,开源工作人员并无威胁用户。对此用户认是家中老人腿不好,要求提高温度。经查录音,未发现热线服务态度不好的情况。热线主任回访该用户落实当时是开源后海一位王经理不让用户打12319热线投诉,引起的用户不满意。供热办回访:用户表示开源三次与其沟通,已经道歉,用户表示已经原谅开源公司,对我局认真办理表示感谢。
31、你好周正:香港花园去年冬天安的暖气,我发现家里的主管道是六分管,通暖气片的管是四分管,请问局长是不是他们安装的偷工减料?
    回复情况:此区域属开源热力集团公司。此户住址为江西路171-7-3-604,该公司施工部门已派专人与用户取得联系,对用户所提的问题向其作出解答。用户表示已明白,无意见。供热办回访:用户表示满意。
32、我们是福州北路129号华恩名座小区居民,该小区05年交付至今未能供热 。06年12月、07年4月秦建国2次作客行风再线,已再承诺而且07年5月报纸已登载华恩名座07年一定供热,但因种种原因没有供上。在你们所谓周边没有热源的情况下,与我们一路之隔的康储山庄、新龄2期,还有让我们更不可思议的是,市公务员楼06年入住当年供热。我们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07年很多旧楼都能供热,我们这双气房还是没有希望!08年青岛市又要扩建10几个热电站离我们又很遥远?在这里我们想听听作为一局之长的你给我们一句实在的话,我们这里哪年能供热???谢谢
回复情况:华恩名座位于福州北路129号,供热面积约3万平方米。该小区07年被热电集团公司列入由百安居临时供热站解决其供热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百安居临时供热站无法实施建设。
如要解决华恩名座的供热问题,必须由辽源路敷设蒸汽管线至鼎都小区,在鼎城小区设首站一处,再由首站敷设供热管线至该小区(现辽源路段高温水管线已形成,辽源西路至该小区供热管线需重新敷设),但由于错埠岭热电厂热源问题,鼎都小区供热无法解决,有可能造成鼎都小区居民上访。
另外,新岭二期(由房地产单位建临时锅炉解决)和公务员楼(由浮山热力公司供热)不是热电集团公司给予供热。华恩名座( 13665426658 女士 ) 表示理解,希望早日供热,对回复满意。
33、我是大沽路27号的居民,我们位于火车站周边,是今年政府要解决集中供热的实事之一,我们去热电咨询但热电说没有热源,去宏达咨询说不具备供热条件。请问局长怎样落实政府今年的有关承诺让我们今年用上暖气?
回复情况:大沽路27号及其周边属热电公司团岛供热站供热范围(或由铁路红宇供热站解决),现该供热站正在前期论证中,待该供热站投产后可解决其供热问题。电话至大沽路(李先生82832201)其满意供热公司的问题,但是用户对领导承诺不能兑现不满意。供热办回访:用户不满意。
34、单局长:你好!我们是市北区尖山路37号楼居民,得知你非常关注社情民意,积极为百姓排忧解难。今天,向你反映个困扰我楼居民多年的烦心事:因 当年工程建设的种种原因,我楼两个单元的排水与市政排污井的高度差很小,致使多年来排水不畅,堵塞严重。目前,标山路拆迁改造工程正在实施中,我们建议能否将该楼的排水系统与地势较低的标山路新建污水管网接轨,希望你能安排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我们25户居民的实际生活困难问题。谢谢!王
回复情况:接到群众反映的尖山路37号楼排水不畅堵塞严重的问题后,排水管理处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勘察,并与反映人王先生取得联系,调查情况如下:
经王先生介绍,尖山路37号楼原为四方武装部的宿舍楼,产权已移交四方区政府,该楼1992年建设,当时与该楼南侧青岛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同时规划,排水均排向上清路排水设施,但征兵办公室工程建设时将室外地面标高私自抬高,排水管线流水底也随着抬高,等四方武装部的宿舍楼排水管道接征兵办公室的排水管道时发现接入处管道几乎没有坡度,致使尖山路37号楼多年来排水不畅,堵塞严重。
经现场勘察,为解决尖山路37号楼的排水问题,建议产权单位或相关部门对尖山路37号楼的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将雨污水向北排至尖山路与黄山路路口市政雨污水设施中。
35、杭州路5-7那条街连续两年被大水浇灌,今年再灌怎么办?谁能解决?前几天那麽小的雨都积水了,杭州路改造后才积水的,求彻底解决,损失太惨重 。谢谢主持人,谢谢局长!
回复情况:2007年汛期,杭州路出现了道路严重积水问题,为此,市政公用局协调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2008年5月19日下午,排水处副处长蔡传钢带领生产安全部相关人员,对杭州路积水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了检查,市政设计院、四方建管局的相关人员分别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介绍,情况如下:
1、整改情况。目前杭州路增设了124个雨水斗;泄洪口打开了6处;二处检查口已找出。
2、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意见。
一是杭州路东侧消防队门前的边沟被垃圾填满,应尽快组织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四方建管局
二是边沟至道路主管道的现状排水管排水能力不足,需在边沟两侧增设至暗渠的排水管道;责任单位:市政设计院
三是杭州路靠近海岸路处原为明沟,后被覆盖作为停车场,需增设泄水口;责任单位:市政设计院
四是杭州路增设了雨水斗,但雨水支管未改动,仍不能提高其排水能力,需增设雨水斗至暗渠的雨水支管;责任单位:市政设计院
五是目前,杭州路上泄洪口打开6处,仍不能满足泄洪要求,需继续查找并打开,以提高泄洪能力;责任单位:四方建管局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已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排水管理处将继续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已向用户沟通,表示满意。
36、浮山后六小区自来水表原来就是一户一表,,而且是最先进的远程抄表,,为什么现在又要交钱改一户一表?一、二小区政府定性不得再改继续使用,为什么现在非让其他小区改呢?目的何在?
回复情况:5月16日下午电话联系王女士(居委会主任),王女士反映浮山后六小区入住时就是一户一表,且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生产的,如果水表不合格可以更换,但水表是合格的,就应该按照水表示值收费。该区域住的大部分是些老人,为了交水费经常东跑西窜的,甚至要上访、到北京,一旦有个三长两短,做儿女的看到老人这样非常心痛和不安。为此,建议向领导反映此事,不要进行改造,入户抄表就行,如果改造一户一表,会造成资源上的浪费。
电话中向其解释该小区一户一表的远传,是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理想状态下的设想,但没有实现,尤其是水表计量收费远传设想更没有实现。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按照单元计量总水表作为贸易结算表收取水费,居民用户也是按照各自户内分表参考与贸易结算水表核算、分摊缴纳水费。因此,该小区须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实施改造后才实现抄表到户、一户一表。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行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1]182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2号)文件精神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本着“居民自愿与政府推行相结合”改造原则,对已入住住宅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浮山后六小区属于改造范围。目前,在小区用户的积极配合下,浮山后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仍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已完成浮山后一、四、六小区一户一表改造6031户。
王女士不接受解释意见,执意要求将不改造一户一表的要求转告上级领导。随后电话联系13864218085,王女士告知两个电话同是她拨打的、内容是一致的。 
37、局长:齐东路38号乙2007年11月进行了一户一表改,至今没有将马路至原水表前的水管更换,户内工程是否应该验收?谢谢。
回复情况:5月16日12:05分电话联系侯先生,告知此处水压低,好像有东西堵塞一样,水流很细,马路至原表池水管没有更换,工程也没有验收。
电话中向侯先生解释了该处马路至原表池水管没有更换的原因是今年3月25日报市南区建管局的掘路手续没有批准,今年10月份以后再申报办理,争取办妥掘路手续并更换专用管。用户提到验收问题,电话中告知用户,在工程结束通水时,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甲方代表现场立即验收。对用户提出的水流细问题,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用户家中进行检查,发现其水龙头上的过滤网堵塞,经工作人员帮助清理后,水流变大。上述回复意见及工作人员的迅速行动,用户表示感谢和满意。
38、局长好:吴县二路1号既无一户一表也无天然气,上水简陋厨房无下水希望能解决
回复情况::关于燃气问题。吴县二路1号位于吴县一路和莱芜一路交口。经现场勘察,该建筑系上世纪30年代老楼房,部分用户的房屋具备安装条件,可申请办理。已与来话人李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向李女士详细说明了燃气安装程序,李女士表示理解。
关于“上水简陋厨房无下水希望能解决”问题。接到居民反映的关于吴县二路一号简陋厨房无下水的问题后,排水处有关人员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到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现场勘察,吴县二路一号楼为1934年建设的筒子楼,简陋厨房内没有下水管道,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对该筒子楼进行改造,结合改造对筒子楼的上、下水等设施进行配套建设。5月16日12:10分电话联系李女士,告知该楼建于1934年,是筒子楼,共三层10户,厨房无下水,吃水难,建议帮助解决。电话中向李女士解释了按照一户一表改造政策,该处不属于改造范围。但针对筒子楼的改造按照“一楼一议”原则,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联系并落实,如果基本具备可以改造的条件,将予以改造。李女士表示感谢。
39、请问局长.安达路11号周边楼至今没供暖.不知局长有没有打算.谢谢.
回复情况:安达路11号属热电集团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如想解决该区域的供热问题,需对抚顺路段原有蒸汽管线进行改造,且工程资金缺口达1000余万元。因今年为奥运年,供热工程属待奥运会结束之后进行,且该管网带有老用户需在11月16日按时供热,该区域的供热问题只有待解决资金缺口及08——09年采暖季后,待资金到位及抚顺路蒸汽管道线整体改造完成后,力争在09——10年采暖季前实施供热。电话至安达路11号(贾女士13153228853)表示理解,满意答复。
40、我们安装一户一表后,一直没有验收,主管道也没更换。13061403362    水清沟三小区能不能按一户一表?
回复情况:5月16日12:05分电话联系侯先生,告知此处水压低,好像有东西堵塞一样,水流很细,马路至原表池水管没有更换,工程也没有验收。
电话中向侯先生解释了该处马路至原表池水管没有更换的原因是今年3月25日报市南区建管局的掘路手续没有批准,今年10月份以后再申报办理,争取办妥掘路手续并更换专用管。用户提到验收问题,电话中告知用户,在工程结束通水时,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甲方代表现场立即验收。对用户提出的水流细问题,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用户家中进行检查,发现其水龙头上的过滤网堵塞,经工作人员帮助清理后,水流变大。上述回复意见及工作人员的迅速行动,用户表示感谢和满意。
关于“水清沟三小区能不能按一户一表”问题。2008年5月21日11:45分,电话联系蒋女士,经落实该处为二次加压供水,有新天物业负责管理,去年物业公司换过一次管道,水压稍好一阵,现在又不好了。电话中向蒋女士解释:根据政府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文件规定,二次加压供水住宅暂不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二次加压供水住宅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方案,待政府文件出台后即可实施改造。蒋女士对电话解释表示感谢。
41、供热初装费为什么要房子的建筑面积收?建筑面积是包括楼梯,楼顶,院子。这样收费合理吗?
    回复情况:居民一直不接电话。居民所说的供热初装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供热配套费用于供热一次管网、换热站和二次管网的建设,根据青政办发[2002]88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热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在内,因此这一费用按建筑面积收取符合政策规定。二是户内设施安装费用于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因我市尚未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根据青政办发[2002]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市区老城区供热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设费用,由自愿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户与供热企业协商确定。据了解,目前收费标准在160~180元之间。由于老城区供热改造情况比较复杂,各区域、各供热企业的改造费用也不尽一致,且居民的供热需求也不一样,因此,市政府文件规定了协商确定的原则。从执行的情况看,部分居民反映实际上很难与供热企业协商,基本上是供热企业单方说了算。根据这些反映,目前,市物价管理部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42、公用便民卡交费太难,唯一的银行是建行,还要9点到4点之间交,这个时间外交不上,银行答复说;市政公用局不给数据没法交费。你们为什么不和银行上下班时间同步!便民卡根本不便民!
回复情况:5月17日与用户电话联系,建设银行的充值时间有限制是建行自行制定的,银行答复市政公用局不给数据没法交费与事实不符,因为收费服务中心的POS收费系统与银行的充值系统不是实时联网的,使用便民卡缴费的信息在银行的充值系统都很清楚。收费服务中心于2008年5月14日又一次致函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要求其解决用户在建行营业网点办理便民卡充值业务不便的问题。
措施:收费服务中心的上下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8:30-17:00,周六、周日是8:30-16:00,比银行上班早下班晚,用户可以到收费中心10个营业站点进行充值也可以到邮政储蓄网点或中信银行自助终端机进行充值。用户表示自己有中信银行卡,将会利用银行卡办理充值业务。用户表示理解。
43、1)什么时间能对室内材料在招标采购的同时,实行计件计价收费,让老百姓减少不必要的支出。2)道路挖了修修了挖,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市政管网改换频繁,为什么市政管道不能事先规划好有序施工,减少浪费和麻烦.
回复情况:关于室内供热设施收费按计件计价问题。对市内供热设施收费问题,市有关部门很重视,前期市物价局与我局已就室内设施是以面积收费还是按计件计价收费方式进行了研究,对两种方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物价局委托相关单位对计费标准进行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关于道路重复开挖问题。该问题涉及市建委、市规划局、供电公司、通讯等多个部门,且涉及职能及管理体制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逐步解决。对涉及我局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道,我们正逐步完善各专业规划,同时,积极做好管理工作,在年初时要求各管线单位提出本年度管网建设计划,并与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进行衔接与沟通,配合市建委结合道路建设、改造一并实施,尽量减少道路重复开挖。2008年5月16日下午,我处与刑先生进行了沟通,对其提出的室内供热设施收费问题和道路重复开挖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沟通,邢先生表示满意。
44、周正欢迎你回来:我想问一下单局长一个老问题,就是今年市政府什么时间对老楼安装暖气给予补贴?谢谢,我的电话:
    回复情况: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老城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政府应当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为此,市财政管理部门会同物价、市政公用部门研究制定了有关的老城区安装供热设施的补贴意见,该意见将配合供热配套费的调整政策,一并择机出台。任女士对我们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但同时表示迫切希望早日出台相关政策。
45、您好:请问南宁路中段(山东路以西)什么时候能集中供热?谢谢!
回复情况:南宁路中段(山东路以西)属热电公司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未供热原因同“39”问题一样。电话至南宁路中段的(王女士13805320134)表示理解满意。
46、大港一路一带大都是2000年盖的房子.什么时间能给我们供双气?时间表 ?
回复情况:大港一路一带属热电集团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该区域即无换热站也无供热管网敷设,如想解决该区域的供热问题,要对辽宁路、曹县路段原有蒸汽管线进行改造,并落实资金缺口约5000万元。因今年为奥运年,供热工程属待奥运会结束之后进行,且需落实一次网、二次网路由和换热站站址及建设。根据该区域情况,预计今、明两年无法解决。给居民(王女士13616428227)电话解释了,居民表示知道情况,表示理解。
关于“大港一路供气”问题。经现场勘察,该处房地产开发时没有配套建设燃气管网。该区域已纳入2009年燃气规划建设。已与王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将有关情况以及燃气规划建设的打算进行了详细说明,王女士希望尽快解决该处的供气问题。
 47、台东南山市场一带什么时间供暖,我们已经等了好几年了
回复情况:台东南山市场一带属热电公司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据了解该区域周边郭口路、桑梓路、威海路一带已列入旧城改造项目,该区域供热问题将与旧城改造一并考虑,介时热电公司在落实供热管线路由及换热站站址后,利用华电热力公司高温水项目自顺兴路段敷设供热管线解决其供热问题。电话至南山市场(王女士13616428227)表示理解原因,满意。
48、您好!我是市北区西吴路85号的居民,我们的水表一户一表改造费交给物业已经快二年了,到现在也没有改造,楼上上不来水,有水的时候水流也很小,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什么时候能改造?谢谢
回复情况::5月16日下午,电话联系夏女士,夏女士表示刚买的房子。电话告知夏女士,该处没有申请一户一表改造,也没有收到该处的改造费用,建议向居委会反映,同时,我们也会向市北区政府一户一表办公室反映。用户表示感谢。
49、我想问局长这里什么时候能够供热.谢谢局长你好.我是市北区瑞云路33号的居民
回复情况:市北区瑞云路33号属热电公司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该区域的供热问题已列入热电集团09年发展计划,届时将利用华电热力公司高温水项目对台东换热站进行置换及扩建解决其供热问题。电话至瑞云路的(王女士84808829)表示理解原因,满意。
50、《行风在线》节目主持人你好。我是南九水路四十八号十号楼二单元五零三室住户,去年年底我家供热片因质量问题发生漏水,造成损失。岳海热力有限 公司到现在没给出满意的处理意见,多次找过企业和主管部门小半年了没结果,我都写好起诉状了,就这么点事非得上法院处理吗?让领导看看怎么办。
    回复情况:岳海热力公司在接到该通知前,已与供热用户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对于造成的损失,该公司已允诺给予300元的经济补偿。该公司在接到该通知后,又再次与用户就赔偿额度进行了协商,但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用户欲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该公司对此没有意见。供热办回访用户:用户目前出差在外,对提出的将赔偿额度追加到500元的意见仍然不满意,表示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1、局长您好:我们是观城路十号的居民,我楼还没供暖,请求局长协调给我楼按装上管道,我楼已经申请三年了。供暖方是铁路供暖。谢谢局长。
    回复情况:此区域是铁路红宇供热公司。该楼前几年在铁路红宇供热中心有能力对外开发时,没有申请用热。近几年为提高青岛市城市热化率,铁路红宇供热中心新上了一台75t/h锅炉,但仅仅是取代了原有的供热能力,加上去年西镇及火车站周边开发和今年6月份新客站的(6万平方米)入运行,铁路红宇供热中心供热能力已严重不足,而且该楼周边现无供热管道,暖气安装率也达不到安装要求,暂时无法安装,铁路红宇供热中心计划在75t/h二期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后考虑安装。供热办回访:用户满意。
52、若若得问一声陈局长,供热费退费什么时候可以退,我是湛山社区的,去年刚安装的,如果退的话需要什么手续,今年已经测过温了,谢谢!
回复情况:该户咨询问题涉及的房屋为咸阳支路2号6单元602户。在本供热季,该户家中经测温不达标,经分析为供热管道问题。供热结束后,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户所在单元管道进行了加粗扩管,并对供热设施进行了检查。
湛山站因供热用户数量较大,面积较广,为避免退费引起混乱,工作人员采取了分区域分时间段退费方法,逐批通知用户办理退费。在供热季测温过程中,工作人员告知用户供热结束后可办理退费,供热结束后,该户已列入退费明细,也告知了用户大概退费时间。但在具体时间安排问题,还未通知用户。接到通知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该户取得联系,并约定于19日下午办理退费,用户表示同意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53、 请问局长.安达路11号周边楼至今没供暖.不知局长有没有打算.谢谢.
回复情况:安达路11号属热电集团金河热力公司供热范围,如想解决该区域的供热问题,需对抚顺路段原有蒸汽管线进行改造,且工程资金缺口达1000余万元。因今年为奥运年,供热工程属待奥运会结束之后进行,且该管网带有老用户需在11月16日按时供热,该区域的供热问题只有待解决资金缺口及08——09年采暖季后,待资金到位及抚顺路蒸汽管道线整体改造完成后,力争在09——10年采暖季前实施供热。用户表示理解,满意答复。问题同39一样。
54、青岛供热系统应加装入户计量表,以利于节能环保,暖气供热费每平方为什么高于省城济南4元钱。
    回复情况:用户电话有误,无法接通。济南市的供热价格是按照套内建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2元,折合为使用面积为每平方米26.64元,高于青岛市使用面积每平方米26.4元的供热价格,我市热价水平在全省17个地市中排名第10。
55、主持和各位局长好我们村里的卫生空气特别差,不知什么时候能够有新鲜的空气给人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 1
回复情况:经我处与王女士联系得知:胶南市开发区孟家疃村紧靠海王集团的纸厂,纸厂收购废旧垃圾,村民挑拣出的硬塑料、胶皮等晾干后用于烧火做饭,村里乌烟瘴气,空气极差。根据职责,此问题属于环保系统。已与王女士沟通并按规定转市纠风室办理。

Re:5月16日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单强炜
沉没使劲(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8-20 1:49:00
局长大概还是个好局长,可他的那些老战友可就不怎么地了.动不动就拿认识局长,要找局长,来刁难人,哎...好象换局长了他们就可以免费用不交钱了似的.其中有一个貌似某公务员的曾炫耀说:认识市里谁谁谁,什么电表一户一表改造时,他家就是不交钱,到最后还是给改了...乱收费什么的...
这都些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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