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为民做客《行风在线》接听听众热线回复情况 1、对交警执法的严肃性问题提出建议:自己曾经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在市北华阳路一带被罚款,这无可非议,但是这名交警隐蔽执法,没有执法车,没有白腰带,没有敬礼,没有礼貌用语,还开了一辆外地牌子的警车,执法非常不严肃。梁先生 回复情况:经落实,民警系威海路中队孙义,该同志为“110”三警联勤民警,当天巡逻至此遇有交通堵塞,在疏导交通的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遂对其进行了查纠,不存在隐蔽执法等问题。经与当事人联系,进行了解释与沟通,当事人最终表示理解。
2、刚才支队长说我们青岛建了很多安全港湾,但是在安全港湾里经常能看到一些其他车辆,而不是公交车在那里停放,比如抚顺路市场附近,来采购的车都停在那里。希望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张先生 办理情况:经现场勘查,张先生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抚顺路,四方大队将举一反三,安排执勤力量,加强抚顺路批发市场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保障该路段良好的停车秩序。8月14日,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对大队的工作情况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3、自己给别人送货的途中,在昌乐路附近被交警查到,说超载,本人给交警解释说,如果再一耽搁时间,送货的车就走了,但是交警就是不放行,最后称重之后不超载,耽误了20分钟,赶过去送货的车已经走了,损失怎么办?交警是否应该考虑如何科学执法?陈先生 办理情况: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到此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前,因时间长当事人无法提供民警具体警号及姓名。经与当事人沟通,当事人最终表示理解。
4、本人是深圳游客,来青岛旅游,7月23日在信息城因为违章被交警扣下,确实是违章。这位交警说话口气很不好,一点不文明,警号是016773,向市北交警反映过,一直没有下文了。李先生 办理情况:经落实,民警系辽宁路中队邢永刚,在查纠改驾驶员违法行为过程中并无过激言语及行为。经与当事人联系,进行了解释与沟通,当事人最终表示理解。
5、短信:像第一位听众说的那样,警容不整的交警出来执法,是否可以拒绝接受检查?万一遇上骗子怎么办?有的罚款单上没有签名,是否可以拒绝接受? 回复情况:通过我们与当事人梁先生联系得知,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已经妥善处理。当事人梁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6、自己有一次被交警拦下,说没有贴年检标识,开了罚单,但是后来在路上观察到50%以上的公安车辆和警用车辆都没有贴2008年检标识,执法部门的车辆都不贴标识,为什么还罚别人?只要上路就应该通过安全检测,就应该贴年检标识,否则执法不能让人信服。王先生 答复情况:首先感谢王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对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查实和改正。王先生表示理解和接受。
7、韶山路一带有一个路口很危险,行风在线反映后,很快安上了底座,但是一个多月了,再也没见下文,这段时间又发生了几期交通事故,希望交警真正重视。高先生 答复意见:该路口信号灯已列入设置计划,目前正在施工阶段,地下基础已经埋设,按照施工进度8月底将安装灯杆和信号灯。 回复情况:8月13日支队设施处张浩海同志电复高先生,其表示满意。
8、东西快速路能否设一些警示标识,现在还不健全。于先生 答复:东西快速路的标志是根据桥梁建设标准配套设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道路的实际路况,相应的增设交通设施,我们会在标准的范围内尽量做到更加人性化。
9、宣化路右转杭州路没有信号灯,行人通过很困难。熊先生 答复:宣化路、杭州路路口离杭州路、金华路口信号灯不足100米,不宜在此安装信号灯,且此路口道路标线清晰,交通标志完善。车辆、行人应养成良好的交通意识,遵守“三让”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安全出行。 回复:8月13日下午回复熊先生,熊先生要求四方大队加设流动值勤岗。
10、人民路旁边院内停了很多车。高先生 办理情况:经了解,高先生反映的是人民路38号院内停车问题,此问题应由物业部门管理。8月10日,大队与高先生取得联系,将情况说明,请他向所在地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反映。
11、莱钢立交桥过车难,建议桥下进行隔离,2)出租车原地掉头很普遍,很危险,不应提倡,3)伊春路公交车站点三轮占道现象严重。刘先生 答复情况:(1)辽源路中队副中队长杨东带领2名民警现场查看后认为,莱钢立交桥下有红绿灯和转盘控制机动车通行,暂无进行隔离的必要。 (2)辽宁路中队、辽源路中队将安排警力不定期、不定时的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强治理。 (3)伊春路公交车站点三轮占道现象严重,经查看,发现早上因附近伊春路市场早市,致三轮占道,其他时间段三轮占道情况不多,大队将于近期安排警力对该行为进行整治。 8月13日下午回复刘先生。刘先生表示满意。
12、车发生事故,打122一个多小时都没来,122管什么用?举报电话是多少?徐先生 办理情况如下:2007年8月10日17时122指挥处付联生与徐先生取得联系,针对徐先生提出的问题,付联生同志耐心的解释,逐条进行了答复,徐先生表示满意。对“车发生事故,打122一个多小时都没来,…”的问题,因徐先生不是事故当事人,不能提供出事故时间、地点,具体原因无法查证。
13、莱西市民10号被自行车撞在 后轮,骑车人打着伞,但判我全责,要了600元医药费,拖车停车要了300,油箱的油也没有了。丁先生 回复情况:(1)经调查未发现大队违法办案。 (2)关于拖车收费。事故停车场属莱西市公安局所属保安公司管理,肇事车辆均指定停放在此处,拖车、停车费用也由停车场收取,非莱西交警大队收取。经联系停车场负责人徐先生,其答应退还丁先生200元。 (3)2007年8月13日我处电话答复丁先生,丁先生仍不服,我处向其进行了耐心解释。
14、(1)交警处罚200元应该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为什么使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2)交警要提高工作效率,(3)交警应该按照规定严格执法。韩先生 答复情况:(1)根据公安部第69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当事人王先生提出交警要提高工作效率,主要征对本人有多次处罚申请后又撤销。答复王先生:处罚有问题就要给你撤销,建议王先生把多次处罚后又撤销的情况详细反映给我们秩序处,我们将根据情况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以后工作。 (3)王先生提出的交警应该按照规定严格执法,主要征对李沧辖区书院路等路段的宣传横幅有不恰当情况。具体情况已通知李沧大队刘建华副大队长予以查实,如属实要及时改正。
15、司机违章处罚之后,如果不在10之内交罚款就会有滞纳金,但是,如果是因为交警错误执法处罚了,申请行政复议退回罚款之后,为什么不给司机滞纳金?陈先生 答复情况:逾期15日缴纳处罚款,不是不在10日之内,收取3%的滞纳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陈先生说的“如果是因为交警错误执法处罚了,申请行政复议退回罚款之后,为什么不给司机滞纳金”,没有法律依据。陈先生表示理解。
16、香港中路麦凯乐对面(肯德鸡门前),很多小型车停在公交车道上,每天都这样,但是交警从来没有管过,为什么没有引起交警的重视?于先生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情况,市南大队已安排辖区中队克服警力不足的困难,特别在无警时间,在香港中路周边增派巡逻民警,加大管理疏导力度。对违法停车行为,采取拖、贴结合的手段,从严从快进行治理。
17、我认为你们先整顿交警队伍再上岗执法,交警队伍太影响公安形象了,请多督查一下平度的交警队伍。 答复情况:督察队立即与王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其对青岛道路交通管制区域民警执法处罚提出异议。经督察人员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和耐心解释,王先生表示理解并感谢。今后,支队督察部门将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文明执法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现场督察与专项督察。
18、罚款单上为什么交警的签名让人看不清,连姓也认不出,我想问姓名怕被认出这合理吗? 答复情况:感谢王先生对交警的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个别民警签名不够规范,我们将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民警的签名。已通知各大队,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改进。
19、希望加强提高部分青岛交警人员的素质,开发区有些交警执法不公正,市内不带安全带,为什么罚款后还要扣2分,不带安全带是不是扣1分。其次违规的人员有熟人就不受任何处罚。 答复如下:关于“不系安全带的处罚”问题,根据省总队、青岛交警支队通知,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和《山东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规定罚款50元、扣2分,但因“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一直未做更新,故系统中只能罚款50元、扣1分。在执勤中,交通民警严格按照新的《处罚标准》和《代码》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决定。但系统只能给驾驶员扣1分。 关于“违规人员有熟人就不接受任何处罚”的问题,经大队认真调查,没有此类现象。大队调查人员拨打反映以上问题的电话13954226419,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故无法答复。
20、建议在长沙路和九江路口安装监控因为这个路口太乱了。 答复:长沙路、九江路口秩序乱主要原因是个别车辆争道强行造成的,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急增,给城道路交通管理到来一系列问题,为缓解交通压力,保障我市道路畅通,我们已在全市安装信号灯400余处,监控120余个,并在全市重要路口设置民警固定值勤岗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道路的实际路况,相应的增设交通设施,我们会在标准的范围内尽量做到更加人性化,交通参与者也应该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学会怎样驾车、行路,怎样识别、认识各种标志、标线,达到出行安全的目的。
21、永平路上重型车超载严重,请加强管理。 李沧大队实行如下措施:一是立即派人深入永平路周边企业了解情况,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要求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超载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二是加强永平路等道路的管控力度,一经发现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通报运输企业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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